各申报人员:
为做好2017年职称以聘代评工作,进一步加强对申报人员的了解,现对述职答辩有关要求如下:
一、述职答辩时间:2018年1月19日上午9:15
二、述职答辩集合地点:行政楼420室
三、述职答辩内容(每人5分钟)
1、简历:个人经历、学历,现任职务及任职年限,申报职务等情况。
2、主要业绩:近五年在思想、教书育人、教学、科研、工作量及获奖等情况。
3、工作设想:今后主要的工作及思路(需要有具体量化指标)
述职报告应全面、简洁,重点在2—3部分内容。请掌握好时间。
请申报高级人员按时参加。
人事处
2018年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