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部、处:
根据《市教委关于组织开展2017年国家“万人计划”教学名师遴选推荐工作的通知》的文件精神,现将我校2017年国家“万人计划”教学名师遴选推荐工作通知如下:
一、遴选范围
我校在职专任教师。
二、遴选名额
推荐1人。
三、申报遴选条件
国家“万人计划”教学名师人选,应忠诚于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为人师表,师德高尚;长期从事一线教学工作,培养优秀青少年有突出贡献;对教育思想和教学方法有重要创新,教学成果和教育质量突出;在教育领域和全社会享有较高声望,师生群众公认。同时应具备以下条件:
1.申报教学名师的普通本科院校人选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近6学年(2010-2016学年)主讲课程的平均课堂教学工作量不少于96学时/学年,其中每学年必须为本科生主讲一门课程(医学专业任课教师按教学时数计算,本科教学工作量平均不少于60学时/学年,含案例教学和临床带教)。
2.非现任校级领导。
3.非国家"万人计划"其他类别申报者和国家"万人计划"领军人才入选者。
四、申报遴选程序
1.符合上述条件的教师经个人申报、系部推荐、学校遴选,公示无异议后推荐市教委。
2.上报材料要求:人选情况一览表一式1份(附件1)、候选人推荐表一式5份(附件2);附件材料1套,包括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专业技术职务证明复印件、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学校教务部门出具的符合申报条件要求的课时量证明原件、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人选应提供相关企事业单位一线实践工作经历证明、代表性论文(不超过10篇,首页复印件)、项目(不超过10项)、获奖证书、著作(封皮、版权页)、专利(不超过10个)等;学校党委对候选人政治表现的书面意见;电子材料包括候选人45分钟现场教学录像光盘、候选人推荐表及附件等与纸质材料一致的电子版。
五、工作要求
请申报人员于3月13日前将有关材料(纸质和电子版)报送人事处,逾期未报送视为放弃。
人事处
2017年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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