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津人社局发〔2011〕10号)和《天津体育学院2023年公开招聘博士岗位工作人员方案》要求,现公布面试成绩,并将体检工作安排如下:
一、面试成绩查询:见附件。
二、体检安排:
1.体检时间:2023年5月22日(星期一)上午8:00。
2.体检地点:天津市公安医院体检中心(天津市和平区南京路78号)。
3.体检要求:
(1)体检前需空腹;
(2)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
(3)需携带本人1寸彩色免冠照片一张;
(4)体检费350元(携带现金、费用自理);
(5)事业单位在职正式工作人员需于体检前出具原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否则取消体检资格。
三、岗位考察
通过体检人员进入考察环节。学校将组织岗位实践考察,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者的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并对应聘者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察的结果将作为是否聘用的考量依据之一。同时,由毕业学校或原单位提供思想品德和现实表现等相关材料。
岗位考察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其他要求
1.请参加体检的考生于5月21日上午12:00前将体检回执(以“岗位编号+姓名+是否参加体检”为主题)的形式发送至人事处邮箱(resumebs@tjus.edu.cn)。
2.若因特殊情况不能如期参加体检,须经学校同意,否则视为自动放弃。
天津体育学院人事处
2023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