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部、处:
根据天津市教委《关于开展推选2018年“天津市最美女教师”活动的通知》(津教委办[2018]40号)文件精神,为做好我校2018年“天津市最美女教师”工作,现将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推选条件
(一)政治思想坚定,坚决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祖国,道德品质良好,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努力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二)在教育教学工作中锐意进取、业务精良、教书育人,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在学校的发展建设中奋力拼搏、成绩突出,群众满意度高、评价好。
(三)在家庭建设中尊老爱幼、夫妻和睦、家庭和谐、邻里团结,传承中华文明,倡扬社会新风。
(四)具有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的时代精神,具有高度社会责任感,热心社会公益慈善事业,在救灾、济困、敬老、助残、救孤、助学、助医等方面事迹突出,具有感染力和影响力,具有较强的榜样引领作用。
局级及以上领导干部原则上不纳入推选范围。
二、推选名额
本次将推选出10名“天津市最美女教师”,由市妇联、市文明办、市总工会、市教委联合进行命名并颁发证书及光荣册,统一配发最美女性标识。
学校推荐1名“天津市最美女教师”候选人。
三、推选程序
符合条件人选由个人申报、部门推荐、学校对拟推荐人选进行认真考察,并征求同级党委、纪检和监察等部门的意见,综合审定、严格把关,择优推荐市教委。
四、材料报送时间及要求
1.推荐人选登记表一式三份。
2.推荐人选事迹材料一式二份,2000字以内(附电子版);要求内容真实可靠,人物形象鲜明、生动。
3.提供不低于2M高清jpg格式的“最美女教师”电子版照片,其中2张工作照,1张生活照。
4.各推荐单位请在5月15日前将推荐人选的全部材料上报人事处,同时上报电子版。
附件:“天津市最美女教师”登记表
2018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