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岗位聘用管理制度,强化岗位聘用考核管理工作,调动我校教职工的工作积极性,根据《天津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办法(试行)》和《天津体育学院岗位设置与聘用工作实施意见》文件精神,现对我校2016年度事业单位考核安排如下:
一、考核的范围
(一)事业单位年度考核
1.我校所属各部门2016年12月31日在编在岗的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和工勤人员参加考核(试用期内、病休、出国人员除外)。借调时间在6个月以上的,由借调单位出具考核材料,原部门汇总形成考核意见。
2.非首次就业的人员,本年度在我校工作时间不满6个月(含试用期)的,不参加考核;在我校工作时间6个月及以上(含试用期)的,参加考核并确定等次。
3.病假(工伤除外)、事假、非单位派出外出学习累计超过6个月的,不参加年度考核。
4.处级干部考核由党委组织部负责组织实施。
(二)年度工作量考核
2016年度工作量考核按照实际工作岗位进行考核。
二、考核的内容和标准
(一)事业单位年度考核
从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进行年度考核,以工作实绩为重点内容,以师生满意度为基础,实行系部评议与服务对象评价相结合、定性分析与定量分析相结合、平时考核与定期考核相结合。考核分为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三个等次。
(二)年度工作量考核
以现聘岗位工作量要求为依据,考核内容主要包括教学、科研、社会贡献和工作业绩等情况。
三、考核的程序和相关说明
(一)事业单位年度考核
1.各部门成立考核小组,负责考核工作的具体组织实施。
2.被考核人撰写个人总结、述职,填写《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聘期)考核表》(附件2)。
3.被考核人对年度考核结果等次确认签字。
4.部门考核工作小组对考核意见进行评鉴,确定考核结果等次,并报学校考核领导小组审定。
5.各部门于2017年1月11日(周三)下午5:00前将《2016年度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聘期)考核登记表》(附件2)和《2016年度事业单位年度考核结果汇总表》(附件3)交人事处,报学校考核领导小组审定。
(二)年度工作量考核
1.科研处、教务处对科研成果的审核认定只接待第一负责人,其他成员可以复印审核表作为本人证明材料。
2.科研成果的认定标准按照《天津体育学院科研工作量计算办法的若干补充规定》执行。
3.各部门于2017年1月11日(周三)下午5:00前将《2016年度专业技术人员量化考核统计表》(附件4)、《2016年度专业技术人员科研成果审核登记表》(附件5)、《2016年度专业技术人员岗位量化考核汇总表》(附件6、7)交人事处,进行审核。
四、考核结果的使用
(一)事业单位年度考核
1.事业单位年度考核结果是发放绩效工资、续聘、解聘的主要依据。
2.考核中被确定为合格及以上等次的,按照下列规定办理:
(1)按照有关规定从下一年度一月起增加一级薪级工资并发放本年度绩效奖励;
(2)本年度计算为现聘岗位的任职年限。
(二)年度工作量考核
考核结果将作为教职工年度工作量绩效发放依据。
考核工作相关条款解释权在天津体育学院岗位聘用考核工作领导小组。
天津体育学院岗位聘用考核工作领导小组
二〇一七年一月四日
附件下载:
1.《事业单位年度考核内容和标准》
2.《2016年度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聘期)考核登记表》
3.《2016年度事业单位年度考核结果汇总表》
4.《2016年度专业技术人员量化考核统计表》
5.《2016年度专业技术人员科研成果审核登记表》
6.《2016年度专业技术人员岗位量化考核汇总表(专任教师)》
7.《2016年度专业技术人员岗位量化考核汇总表(非专任教师)》
8.《专任教师量化考核汇总表填表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