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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体育学院2016年面向全国公开招聘
2016-03-11 17:06   审核人:

天津市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业性较强专技岗位和工勤技能岗位工作人员公告

为满足我市各级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的需要,根据《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津人社局发〔2011〕10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津人社局函〔2012〕151号)要求,市教委、市科委、市水务局、市规划局、市文广局、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市交通委、市安监局、市地矿局、滨海新区、津南区、西青区、静海区、宁河区共14个委办局、区县和集团公司所属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性较强专技岗位和工勤技能岗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信息发布

考生可以通过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tj.lss.gov.cn)、天津人事考试网(http://www.tjkpzx.com)、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tjtalents.com.cn)及招聘单位网站查询具体招聘岗位。

(二)报名

本次报名采取网络报名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应聘人员登录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站进行查询,报名网址及地址详见网上招聘公告。报名、考试具体时间见各招聘单位公告。

政策、技术咨询电话:83218271 28013603

监督电话:见各招聘单位公告

                                    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2月1日

 

天津体育学院2016年面向全国公开招聘方案

为满足我校补充工作人员的需要,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令第6号)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津人社办发【2011】10号)等有关规定,并经校长办公会研究决定,学校面向全国公开发布招聘教师岗位18个,其中教学科研岗10个,实验和辅导员岗8个。为确保招聘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规定如下:

一、天津体育学院简介

天津体育学院成立于1958年,是我国较早建立的体育院校之一。经过50多年的建设与发展,学院的办学层次和办学质量不断提高,办学规模也不断扩大,形成了以体育专业为主体,体育学与相近专业交叉的多学科、多层次教育体系。学校现有16个本科专业,社会体育、体育教育、舞蹈学三个专业先后入选教育部“特色专业建设点”,运动人体科学专业获批教育部“本科教学工程”地方高校第一批本科专业综合改革试点。学校1979年开始招收硕士研究生,是全国最早开展体育学研究生教育的院校之一,1986年获得硕士学位授予权,2013年7月,学校被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正式批准为“博士学位授予单位”,体育学一级学科被批准为“博士学位授权学科”,形成了“本-硕-博”完整的人才培养体系。

二、总体要求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加强组织领导,严格招聘程序,通过公开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岗位实践考察、公示等程序,确保应聘人员的基本素质。

三、招聘岗位及要求

(一)基本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

2.热爱高等教育事业,具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和团队协作能力;

3.身体健康,能适应岗位要求;

4.非津生源应届毕业生需符合天津市落户条件;外省市人员需符合天津市引进人才的相关政策;社会人员需可以办理事业单位调入手续。

(二)招聘岗位具体要求

1.教学科研岗(附件1)

2.实验和辅导员岗(附件2)

四、招聘程序

(一)信息发布:招聘信息发布于学校校园网(http://www.tjus.edu.cn/)和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tj.hrss.gov.cn)。发布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二)报名方式:登录学校报名系统,一人只能申报一个岗位。

(三)报名时间:具体报名时间在学校网站http://www.tjus.edu.cn/发布。报名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报名结束后学校将按照各岗位条件进行资格初审,并在学校人事处网页(http://rsc.tjus.edu.cn/)公布各个岗位进入笔试人员名单。

(四)考试和考核

招聘学历学位条件为博士研究生的岗位,不设开考比例,采取直接考核的方式招聘。招聘条件为硕士研究生及以下的岗位,需要进行笔试,即博士研究生报名该岗位,也需要参加笔试,且报考人数与招聘岗位应大于3:1,达不到比例时相应减少招聘岗位数或取消该岗位。招考主要采用考核的方式,包括笔试、面试(含试讲)等环节,考核应聘者的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

技术课教师和实验教师笔试内容主要包括职业能力测验和专项技能(实际操作技能)考试,分值分别占笔试成绩的40%和60%,其它岗位笔试主要包括职业能力测验。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及格分数线为60分,笔试成绩不及格者无面试资格。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照各岗位招聘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招考岗位进入面试的人数达不到1:3比例时,按照该岗位进入面试的实际人数进行面试。面试满分为100分,及格分数线为60分,不满及格线的考生不能进入考察阶段。笔试结果在学校人事处网页(http://rsc.tjus.edu.cn/)发布。

面试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以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合成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岗位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的人员名单。面试结果在学校人事处网页(http://rsc.tjus.edu.cn/)发布。

(五)考察与体检

1.进入考察人员由学校或原单位提供思想品德和现实表现等相关材料。

2.根据考察结果,按照招聘岗位(招聘岗位人数)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选,并参加统一组织的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费用自理。

3.根据体检结果,确定考察人选后,由学校组织岗位实践考察,考察内容主要是应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情况,同时对应聘者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六)公示、聘用及待遇

根据考察(考试、考核和考察)结果,经院长办公会研究,择优确定拟聘用人选,并将拟聘用人员及拟聘岗位在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www.tj.hrss.gov.cn)、学校人事处网站(http://rsc.tjus.edu.cn/)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学校将拟聘用人选报上级部门审核备案后,学校与聘用人员签订就业协议书,拟聘人员需在当年年底前完成报道入职手续,除特殊情况经学校同意可延长报道时限外,其他均视为自动放弃。学校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合同期限一般为三年,职务晋升、奖惩、各类保险和工资待遇等按照国家、天津市和学校相关政策执行。

咨询电话(人事处):022-23012022,联系人:张老师

监督电话(纪 检):022-23012748,联系人:曹老师

                                          天津体育学院人事处

                                             2016年2月1日

附件:招聘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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